(二)食品流通环节
1.按照省食药监局的抽样工作安排,2018年9月18日,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到安顺市西秀区家乐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散土鸡蛋和神锦泡菜进行抽检。经检验,散土鸡蛋的“氟苯尼考”指标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GC18520000690232838)和神锦泡菜的“苯甲酸及其钠盐”指标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GC18520000690232840)。收到检验报告后,我局立即告知西秀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后处置相关工作。该局已送达检验报告给被抽样单位,相关后处置工作在进行中。
2.按照省食药监局的抽样工作安排,2018年9月26日,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到镇宁自治县九州购物超市的泡姜和酸豇豆进行抽检。经检验,泡姜的“苯甲酸及其钠盐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指标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GC18520000690233023)酸豇豆的“苯甲酸及其钠盐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指标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GC18520000690233024)。收到检验报告后,我局立即告知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后处置相关工作。经查,镇宁自治县九州购物超市已经停止经营,超市负责人也无法联系上,检验报告无法送达。
3.按照省食药监局的抽样工作安排,2018年10月16日,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到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好乐多购物广场的猪肉进行抽检。经检验,猪肉的“磺胺”指标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GC18520000690233247)。收到检验报告后,我局立即告知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后处置相关工作。该局已送达检验报告给被抽样单位,相关后处置工作在进行中。
4.按照省食药监局的抽样工作安排,2018年10月17日,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到镇宁自治县福乐多购物广场的大西芹进行抽检。经检验,大西芹的“毒死蜱”指标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GC18520000690233261)。收到检验报告后,我局立即告知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后处置相关工作。该局已送达检验报告给被抽样单位,相关后处置工作在进行中。
2019年1月25日